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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公民因”七年前交通案未了” 遭新疆交警扣护照

哈萨克公民因”七年前交通案未了” 遭新疆交警扣护照 新疆尼勒克县多名交警近日扣留哈国公民吐逊艾勒·别克达吾列提的护照和身份证

近日,一名哈萨克斯坦国公民进入中国新疆探亲,但却被当地尼勒克县公安局交警扣留其哈国护照和身份证。当局指称这位当事人涉及七年前未了结的一起交通纠纷。

从新疆移民哈萨克斯坦并获得哈国护照的吐逊艾勒·别克达吾列提,12月13日从哈萨克斯坦抵达中国新疆伊犁尼勒克县探亲。据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居民努尔别克告诉本台,上周五(22日)晚,尼勒克县公安局警察扣留了吐逊艾勒的护照和身份证,导致他无法离开中国。

他说:“有一个人到中国新疆伊犁去,被公安局抓走了。他的女儿现在到处联系求助。”

本周日晚间,记者联系到吐逊艾勒在哈萨克斯坦的女儿加娜·吐逊艾勒。她告诉记者,自己的父亲吐逊艾勒12月22日在伊犁尼勒克县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人扣押了其哈萨克斯坦护照和该国的身份证,说是2016年的一起交通纠纷案未了结,需要他父亲协助调查。

加娜说:“我的父亲去探亲,尼勒克县公安局把他叫过去问了几个问题,然后把他的哈萨克斯坦身份证和护照没收了。理由就是我爸爸2016年在新疆的时候出了车祸,我父亲的车跟一个汉族人的车撞了。”

当事人女儿:七年前父亲涉民事纠纷

加娜说,新疆警察告诉他父亲,那起交通案尚未结案,他就跑到哈萨克斯坦。

她说,她的父亲涉及七年前的一起车祸,当时说是民事纠纷,双方私下达成协议:“我父亲当时没有跑.如果他跑的话,他们(官方)不会让我们出国。2016年车祸发生时,他们已经谈过三次。那个汉族好像是公安局长的亲戚,他跟公安局局长说,吐逊艾勒回来了,你们为啥不把案件重新看一下。”

对于加娜所言,本台记者周一分别致电新疆尼勒克县公安局办公室和交警大队。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吐逊艾勒·别克达吾列提持有的哈萨克斯坦护照显示,他出生于1973年1月10日,2021年5月11日取得哈萨克斯坦护照。加娜说,他们全家早在2017年9月下旬就已取得哈国身份证。

对于新疆尼勒克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是否有权就一起未了结的交通事故扣留外国人护照和身份证的问题,广州一位律师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没有法院的判决,警方不可扣押外国公民护照:“新疆那个地方警察肯定有超越法律的界限。这件事上,警方肯定是非法的,毫无疑问的。这只是警察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而已。即使有法院的判决,也不需要扣那么多东西(护照加身份证)。一般来说,交警没权力扣,只有法院通知相关部门,限制一个人出境。只有法院才有这个权力,警察没有这个权力。”

中国法律对警察扣留外国护照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交警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力扣留外国公民的护照。护照是外国公民身份和国籍的证明文件,通常情况下,交警只有在特定情况才可以扣留当事人护照。比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外国公民涉嫌违法或犯罪,警方有权暂时扣留其护照以便展开调查和相关程序。这可能涉及到交通违法、安全问题或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交警并没有权利随意扣留外国公民的护照。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和签证,并且在遇到交通检查等情况下,需要配合警方的检查要求,但不应被要求将护照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