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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仍存在“徭役”,低保金成了农民的“工资”

来源:博讯,2011年3月10日

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对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开始进行改革,从2004年起全面取消了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的伊犁、阿勒泰、塔城等地区的农村义务工上世纪90年代末就陆续被取消。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地区这种被当地农民称之为“徭役”的农村义务工虽然有了些减少,但还未全部取消,仍然束缚着南疆的农民。 (博讯 boxun.com)

被官方称之为“农村义务工”,当地农民称作是“徭役”的这种无偿义务劳动在和田、喀什、阿克苏等维吾尔人密集分布的地区较为严重。以前和田农村地区每个劳动力每年应承担二十至四十个义务工。劳动的内容因每个乡的情况而不同,包括义务给公地劳动、义务植树、修建公路、义务站岗等。不做义务工者年终每个工口一定量的钱。而现在虽然义务工比以前有所减少,但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地区享受政府低保的贫困家庭成了“徭役”的首选对象。当地政府利用低保户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给这些农民施加压力,并以不发放低保金来威胁农民参加义务劳动。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低保金被当地农民形象地比喻成是低保户的“工资”。“低保金”这词因此开始包涵贬义了。

另据外媒RFA_Uyghur日前的报道:一名受访的和田农民证实农村地区的“徭役”仍然存在。北疆与南疆地区在此方面呈现出显著的差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等地,这种无偿义务劳动上世纪90年代末早已全部取消。分析人士称,相对于南疆,北疆地区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较强。

强迫农民参加义务工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这种现象呈现出南北疆明显差异更加暴露了当局对维吾尔农民的压迫政策。在维吾尔族聚集区低保金成了贫困农民的“工资”,这又如何理解?

这些现象是被中国和政策明明禁止的!可是在中国有多少法律条款仅仅留在纸上???南疆维吾尔人通过“徭役”修建了几千公里公路,几十个水吧……这一过程中他们的权利,他们的尊严被践踏….。

徭役 中国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主要是农民)从事的无偿劳役。有力役、军役及其他杂役。起源很早,《礼记·王制》中有关于中国周代征发徭役的规定(辛亏周代维吾尔家园还是自由和自主的)。《孟子》则有“力役之征”的记载。秦、汉有更卒、正卒、戍卒等役。以后历代徭役名目繁多,办法严苛,残酷压榨人民。

免除,就是不要做徭役。 (维吾尔在线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1/03/2011031010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