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8年中国人权报告
国际特赦, 2018年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元首:习近平
政府首长:李克强
政府继续假借“国家安全”名义,制定和颁布对人权构成严重威胁的新法律。诺贝尔和平奖得奖者刘晓波在关押期间死亡。活动人士和人权捍卫者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等模糊和过于宽泛的指控,拘押、起诉和判刑。警方在正规拘留设施以外的地点长期拘禁人权捍卫者,有时禁止他们与外界联系,此举给在押者造成酷刑和其他虐待的额外风险。互联网受到监控的力度加大。国家许可的教会以外的宗教活动受到的压制加剧。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藏人聚居地区,“反分裂”或“反恐”运动之下实行的镇压仍尤为严重。香港的言论自由受到打击,政府用模糊和过于宽泛的指控来起诉民主活动人士。
法律、宪法或体制发展
当局继续起草和颁布涵盖范围极广的国家安全法规,授予当局更大权力来压制异议、审查信息、骚扰和起诉人权捍卫者。
1月1日起,针对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法开始生效,其规定阻碍了已注册的非政府组织的独立运作,至于尚未登记而继续在中国运作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则可能面临当局冻结银行账户、封闭场所、没收资产、暂停活动、拘押员工的情况。 6月,《国家情报法》获得通过并生效。该法与《反间谍法》、《刑法修正案(9)》、《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网络安全法》是中国2014年引入之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对人权保护造成了严重威胁。 《国家情报法》利用同样模糊和过于宽泛的国家安全概念,实际上授予国家情报机构不受限制的权力,而且未明确其作用和责任。这些法律都缺乏保障规定,无法防止人们免遭任意拘押,也未能保护隐私权、言论自由和其他人权。
《监察法(草案)》于11月开始征求意见,若按草案现有的内容通过该法,将促使“留置”这种新的任意拘押方式合法化,并建立一套具有广泛权力的法外体系,此举很可能造成侵犯人权行为。
当局继续实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与外界隔绝的秘密拘押形式,让警察可以在正式拘押制度以外关押任何人长达6个月,在此期间,被拘者无法联系自己选择的法律顾问、家属或 其他人,置嫌疑人于酷刑和其他虐待的危险之中。这种拘押方式被用来限制人权捍卫者的活动,包括律师、活动人士和宗教奉行者。
人权捍卫者
7月13日,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在关押期间因肝癌死亡。当局拒绝刘晓波及其家人提出让他出国接受治疗的请求。 至年底时,刘晓波的遗孀刘霞仍遭监视和非法“软禁”,该情况自2010年刘晓波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以来一直持续。至少有10名活动人士由于为他举行纪念活动而被拘押。
11月,被拘押了近半生的作家和批评政府的人士杨同彦在保外就医后不久去世。
2015年7月,政府对人权律师和其他活动人士进行前所未有的镇压,在近250名受到国安人员审问或拘押的目标人员中,有9人因“颠覆国家政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寻衅滋事”的罪名被定罪,3人被处以缓刑,1人被“免除刑事处罚”但仍受监视,另有5人仍被监禁。4月,自镇压开始一直被拘押的北京律师李和平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3年徒刑,缓期执行。他称在羁押候审期间遭受了酷刑,包括被强制喂药。尹旭安在5月被判3年半有期徒刑。王芳在7月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于2016年11月失踪的北京律师江天勇在8月的审判中,“供认”他编造了律师谢阳遭受酷刑的描述,并曾出席海外研讨会来讨论改变中国政治体制,结果在11月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判刑两年。2016年被定罪的胡石根和周世锋仍在狱中。北京人权律师王全璋自镇压开始以来一直遭到拘押,期间与外界隔绝,他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至年底时仍在等待审判。1月,谢阳的会见笔录被公开,他在其中说自己在羁押期间遭受酷刑和其他虐待。5月,谢阳在庭审没有公布裁决的情况下获得取保候审。12月26日,法院宣布他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但裁定他“免除刑事处罚”。不过,他仍然受到监视。
北京律师王宇在2015年7月9日被拘押标志着这场镇压的开始。7月,她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当中写道自己在拘押期间遭到虐待。她在2016年年中获得保释,但仍被严密监视。律师李殊云、任全牛、李春福和活动人士勾洪国说,他们在关押期间曾被灌药。
除了250名目标人员外,活动人士吴淦在8月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受到闭门审判。他曾在一家后来成为当局打击目标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受审前遭拘押近27个月。12月26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3月,广东活动人士苏昌兰因在网上批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她在声援香港2014年争取民主的雨伞运动后被拘押。10月,她在服刑期满后获释,但关押条件恶劣使她的健康问题恶化。
3月19日,台湾一家非政府组织经理李明哲在从澳门进入中国大陆时,被国安人员拘押。9月,他在湖南因“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受审,在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6月,至少11名活动人士因纪念1989年天安门镇压事件而被拘押,当中大部分人被控“寻衅滋事”。李小玲、史庭福仍被拘押,丁亚军则在9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
8月,律师高智晟在陕西省一个偏僻村庄失踪。2014年从监狱释放以来,他一直在严密监视下住在那里。他的家人后来得知他被当局关押,但他所在地点和状况依然不明。
律师李昱函在10月被拘押,她称在拘押期间遭受了酷刑和虐待。
工人权利
5月,劳工活动人士华海峰、李招和苏恒在江西省调查华坚制鞋厂的劳工情况时被扣留。这些活动人士在6月获得保释,但仍在密切监视之下。
7月,劳工活动人士刘少明因发表文章,谈到关于他在1989年加入民主运动并成为中国第一个独立工会成员的反思,以及1989年天安门镇压事件的经历,结果被广州一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言论自由 —— 互联网
数以千计的网站和社交媒体服务仍被封堵,包括脸书、Instagram和推特。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规定在中国运营的互联网公司有义务审查用户的内容。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腾讯、新浪、百度的微信、微博和贴吧展开调查,因为这些平台存在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 9月,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通讯服务微信推出了新的服务条款,收集广泛的个人信息,并让政府获取其9亿多用户的数据。
六四天网的共同创始人黄琦被控“泄露国家机密”,该网站报道并记录中国的抗议事件。他被拘押8个月后才获准与自己的律师见面,他称在拘押期间遭到虐待。2017年底,10名六四天网的记者被关在狱中,包括王晶、张继新、李敏、孙恩伟、李春华、危文元、肖建芳、李昭秀、陈明燕和王淑荣。
人权网站“民生观察”创始人刘飞跃在2016年末被拘押,并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他的律师说,该指控主要与他公开表达并在网站上公布的意见有关。
8月,在推特和博客上记录中国抗议活动的卢昱宇被判犯有“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9月,网络平台“权利运动”的执行理事甄江华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刑拘,后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警方没收了大量与他的网站有关的文件,包含基层维权活动人士发来的报告。
宗教和信仰自由
6月,国务院通过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将于2018年2月1日起生效,将国家全面控制宗教事务各个范畴编纂入法,并加大各级政府的权力,以监督、控制并可能处罚宗教活动。新修订的法律强调国家安全,目标是“遏制极端,抵御渗透”,可以被用来进一步压制宗教信仰自由权,特别是对于藏传佛教徒、维吾尔穆斯林和未被认可的教会而言。
法轮功学员继续遭受迫害、任意羁押、不公审判、酷刑和其他虐待。陈惠霞自2016年起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一直被拘押。5月,她的审判在其律师要求法庭排除通过酷刑获取的证据后休庭。
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3月宣布,过去10年来,由于最高法院收回所有死刑的复核权,“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尽管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社会40多年来一直要求得到更多信息,而且中国当局自己也承诺让刑事司法系统更为开放,但政府仍继续隐瞒死刑适用的真实情况。
西藏自治区和其他省份的藏区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6月,联合国赤贫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在关于他2016年访问中国的报告中称,虽然在减贫方面的成就大体上“令人印象深刻”,但藏人和维吾尔人的境况存在严重问题, “中国大多数少数民族都面临严重的人权挑战,包括更高的贫困率、族裔歧视和强迫搬迁。”
藏语教育倡导者扎西文色在年底时仍被羁押候审,无法与家人联系。他在2016年初被带走,原因是他接受《纽约时报》的访问,期间表示担心藏族语言文化逐渐失传。
言论自由
藏人仍在宗教信仰自由、意见和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方面受到歧视和限制。
在这一年中,至少有6人在藏区自焚,以抗议镇压政策,令到2009年2月以来已知的自焚事件达到152起。3月18日,白玛坚参(Pema Gyaltsen)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自焚。藏人消息人士说,据信他被警方带走时还活着。他的亲属在向当局查询他的下落时,遭到拘押和殴打。国外的藏人非政府组织表示,在2011年自焚后幸存并被拘押的藏族僧人洛桑贡确(Lobsang Kunchok)于3月获释。 12月26日,藏族电影制作人当知项欠(Dhondup Wangchen)在美国与家人团聚。他从被中国当局关押,直至在美国与家人团聚已经相距近10年时间。他因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行之前制作独立纪录片,讲述藏族民众的看法,结果被中国当局拘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在新任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的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当局着力推进该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媒体报道,新疆境内设立了不少被称为“去极端主义培训班”、“政治学习中心”或“教育转化培训中心”的拘押设施,人们在没有明确期限的时间里被任意拘押在这些地方,被迫学习中国的法律和政策。
3月,新疆颁布了《去极端化条例》,禁止各种被列为“极端主义”的行为,如散布“极端化思想”、诋毁或拒绝收看公共广播电视节目、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须、抵制国家政策,出版、下载、存储或查阅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
4月,政府公布了一份禁止取名的名单,其中大部分是源自伊斯兰教的名字,并要求所有16岁以下、有这些名字的儿童改名。
5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当局在新疆实行强制所有维吾尔留学生回国的政策。6名曾在土耳其留学但回到新疆的维吾尔人因不明确的指控判处有期徒刑5至12年。4月,中国当局拘押了几名在埃及的学生的亲属,以强迫他们在5月底前回国。据报,一些人回国后遭受了酷刑和监禁。7月,埃及当局在埃及大规模围捕了数百名中国人,主要是维吾尔人,其中至少有22名维吾尔人被强制遣返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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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埃及求学两年后于2015年返回中国的维吾尔族妇女布再娜甫·阿布都热西提(Buzainafu Abudourexiti)于3月被拘押,经秘密审判后于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国际媒体在8月报道,教育部门于6月在大多为维吾尔族人口的和田地区下令禁止在学校使用维吾尔语,包括在“教育系统集体活动、公共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媒体报道说,该地区的家庭需要将《古兰经》和任何其他宗教物品交给当局,否则会遭到处罚。
香港特别行政区
在这一年间,香港当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让人更加担心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自由是否受到威胁。
3月,占中运动的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因为参与雨伞运动而被控以“公众妨扰”相关罪名,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
7月,高等法院裁定4名支持民主的民选议员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和姚松炎的议员资格被取消,因为他们在2016年10月宣誓就职时,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关于《香港基本法》作出的解释中规定的要求。
8月,上诉庭分别判处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6个月、7个月和8个月监禁,这是因为他们在2014年9月学生主导的示威中所扮演的角色,该示威触发了雨伞运动。黄之锋和周永康在2016年被判“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罗冠聪则被判“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一家裁判法院起初作出社会服务令或缓刑判决,但检控官成功上诉,要求更严厉的处罚。 黄之锋和罗冠聪在10月获得保释,周永康在11月得到保释,该案的上诉仍然待决。
7名警员因为在雨伞运动抗议活动期间袭击抗议人士曾健超,在2月被区域法院判处两年监禁。 宣判后,中国喉舌媒体策划发动了一场攻击香港司法体制的运动。至年底时,该案的上诉仍然待决。
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者者和双性人的权利
原讼法庭在4月裁定,政府拒绝给一名公务员同性丈夫享有工作福利的做法是基于性取向的歧视行为。
上诉法庭在9月判决,入境事务处拒绝给一名外国专业人士的同性婚姻伴侣发受养人签证的做法带有歧视性。政府已对这两起案件的裁决提起上诉。
澳门特别行政区
8月,澳门政府阻止4名香港记者入境澳门报道台风“天鸽”的破坏情况和清理工作。据媒体报道,台风造成10人死亡。澳门立法会在12月投票决定,中止支持民主的议员苏嘉豪的职务,并取消其刑事豁免权。他在9月当选,之后于11月被指控参与2016年5月和平抗议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