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世界难民日:停止强制遣返维吾尔难民,将泰国剩余维吾尔难民安置到安全的第三国
根据国际人权法规必须保护维吾尔难民的合法权利,决不能因为中国政府的压力而践踏之权利
立即发布;
2016年 6月20日;
美东时间 11: 30
联系方式:维吾尔人权项目,+1 (202) 478 1920
在世界难民日,维吾尔人权项目督促泰国政府尽快将拘押于泰国拘留中心维吾尔难民安置到安全的第三国,并提醒接受维吾尔难民的国家必须尽其世界人权法规之义务。
维吾尔人权项目根据《难民地位公约》第33条规定的权利准则,呼吁停止强制遣返维吾尔难民到中国:
任何缔约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为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
维吾尔人权项目主任阿力木.斯伊托夫说:“在国际难民日强调维吾尔难民的合法权利是非常重要的。与中国政府的看法不同,根据人权法规,维吾尔难民应给予相应的程序和保护。中国政府以其经济或政治势力对其他国家政府施压不应成为另类国际法则。中国必须在多方达成难民法规上尽其义务,国际社会不应允许中国践踏”。
斯伊托夫先生继续说到:“根据难民法规,泰国政府必须将其拘留应剩余维吾尔难民尽快安全安置。将维吾尔难民遣返中国意味着监禁和酷刑。对各国来说,在中国强化其对维吾尔人打压之时,拒绝中国指控及施压,接受来自东突厥斯坦难民,尤显重要”。
根据自由亚洲电台2016年5月31日的报道,以及世界维吾尔人大会同一天的新闻发布,被拘押于泰国拘留营的维吾尔难民,在经历几个月毫无结果等待之后,为尽快获得安全安置,开始了绝食抗议。尽管,有多少维吾尔难民参与绝食不是很清楚,但估计在泰国的维吾尔难民数为70人。在一封信中,绝食维吾尔难民写道:
我们认定,宁肯死在这里也不想被遣返中国,遭受和先前被遣返同胞一样的命运,被酷刑折磨和长期监禁。
2015年7月,泰国政府强制遣返109名维吾尔难民到中国的行为,遭到了美国、欧盟及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署的谴责。
在7月份的强制遣返之前,已经有一些东南亚国家因中国政府的经济和政治压力而强制遣返维吾尔难民。2013年有6名维吾尔难民被马来西亚政府强制遣返中国;2011年8月,11 名维吾尔难民被马来西亚政府强制遣返(根据当地维吾尔人反映11人中有一人还是马来西亚合法居民);2011年8月,1 名维吾尔难民被泰国政府强制遣返中国;2010年3月,老挝政府强制遣返了7名维吾尔难民;2010年1月,缅甸政府强制遣返了17名维吾尔难民;2009年12月,柬埔寨政府强制遣返20名维吾尔难民(其中一人拥有合法柬埔寨入境签证);越南强制遣返2名维吾尔难民(日期不清楚);2014年4月,越南政府又强制遣返11名维吾尔难民;2014年,一名由越南强制遣返维吾尔难民,以“非法旅行”罪名在广西监狱服11个月刑期期间因“神秘原因”而死亡。
在世界维吾尔大会于2016年4月25、26日举行的有关维吾尔难民研讨会上,维吾尔人权项目向与会者介绍了强制遣返中国维吾尔难民遭遇之详细研究结果。维吾尔人权项目记录了发生于16个国家,包括几个与中国为邻国家的25起强制遣返案例。
在世界维吾尔大会难民研讨会上,与会者达成一条一致同意强烈要求联合国难民署、中国政府及有关国家采取行动的决议;决议强调各方须遵守《难民地位公约》第33条之规定;“不退回”原则也放映在《反酷刑公约》第3条之规定,泰国政府于2007年10月2日签署了该公约。
参考:
维吾尔人权项目主任阿力木.斯伊托夫在世界维吾尔大会研讨会上有关难民演讲:惨痛的教训及帮助维吾尔难民之战略
世界维吾尔大会2016年有关维吾尔难民研究:寻找自由呼吸之地:目前维吾尔难民和避难申请者面临的难题
维吾尔人权项目2011年报告:不能将我遣返:维吾尔避难者在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