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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在年内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来源:自由 亚洲电台,2010年8月12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年内将在全疆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被作为出台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从而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为不科学决策所引发的不和谐因素。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是指对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及实施后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诸因素进行分析,评定可能发生危害的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进行有效应对,搞好危机预防,制定应对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降低、消除社会稳定风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是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隐患,实现标本兼治的重要保障。美国纽约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说,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的关键因素是要尊重人权,

“我想更好的解决就是尊重人权和使人权能够得到保障。作为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他的表达权利必须得到满足,他们有权利讲出自己的政治愿望和要求。如果对这些政治愿望和要求一方面采取压制不许讲出来;另一方面搞些其他的收买或者是掩饰的工作只会让矛盾越积累越大,危险越来越大。”

报道说,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遵循各级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等等。刘青表示,很多社会矛盾是行政权力的滥用,如果仅仅靠政府官员自己来评估,那不会有任何效果,

“唯一能够起的效果是什么呢?通过这种所谓的评估方式,向社会释放出来一些信号。这些信号所达到的目的就是遮掩那些社会的真正的矛盾生成的这些原因。为他们所谓的社会稳定做一些掩饰性的工作。一个评估制度假如说是由法官来裁判自己做的对错的话,那这种评估制度本身是毫无意义的。”

广州的律师唐荆陵说,事实上,近年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已经开始在各地逐步推行,但这种评估往往是搞形式主义,并没有解决民众在征地和拆迁上的众多问题,规模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仍然频频发生,

“我觉得它这个风险评估制度今天基本上会无效,因为今天很多社会风险是因为它不愿意去解决这些风险的驱动因素。这些所谓社会矛盾的风险因素比如像一些突发事件或者说民众因为长期的积怨,因为一些事情被引爆之后会去攻击政府,也有的是一些和平的示威。这些我觉得它只要在政治上去寻求给民众去解决问题的途径的话,我相信这些问题会慢慢减少的。但是今天它在政治上并没有打开这样通路,民间的声音能够在政府里面被倾听。然后这种被倾听也不是说你做个样子去接受了这种意见。而且它是切实地解决民众关心的这些问题,那么你才能把社会上的风险降低。”

唐荆陵说,根据中央政府的规定,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没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拆迁计划,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但这些政策在地方上往往得不到落实,

“因为你并不打算倾听人民的声音,并不打算去解决人们关心的那些问题,然后你又说想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形下人民会发怒,根本就评估不到的,因为你不打算倾听人民的心声,你也不可能了解到人们的心声。”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xinjiang-08122010153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