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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封网各界用户损失惨重 学者指当局违宪应做赔偿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3月26日

新疆当局虽然在本月20日有限度开放疆外互联网,但大部分网站及海外网站,仍然封闭,即使刚开放到电子邮箱也是“半开放”。已退休的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指当局的行为违法,应该对消费者赔偿。也有商户为了继续营商,被迫离开新疆。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新疆七.五事件后,当局封锁互联网至今。虽然今年开始逐步开放,但是大部分网站仍然封闭,即使电子邮箱,也属“半开放”状态。乌鲁木齐市民吴小姐说,当地开通的互联网非常有限度,而刚开通的电子邮件,部分功能却无法使用。“还有一部分还是没有开通,电子邮件邮箱开了,可以看,但是不能下载(附件)。”

当地一家网吧的服务员在接受记者询问时表示,因无法使用聊天软件,所以光顾的客人很少。

记者:你们网吧QQ聊天可以登入吗?

服务员:不可以。

记者:MSN呢?

服务员:不行,现在还没有开网呢。

记者:现在聊天的网站都不行吗?

服务员:对。

记者:现在客人多吗?

服务员:不多。

记者:什么原因?

服务员:没网啊,人当然没有。

记者:现在每天有多少人上网?

服务员:五、六十个,差不多了。电脑不少。

记者:你们有几台?

服务员:两百台。

山东大学学者孙文广,去年就发表了《切断通信是违宪行为》一文。日前,孙教授提出,受害者有权索取经济赔偿。他周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切断通讯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的通讯自由,现在把电话线切断,把互联网切断,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权利,长达八个多月的时间,一直是互联网不能发电子邮件,很多网站打不开。”

孙教授表示,互联网和电话是当代主要的通信工具,全国上网民众达四亿人,新疆约有600多万人在上网,很多人登记了宽带网,预交了上网费,现在网络公司违约,对此用户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对他们的维权活动,政府应该给予积极的回应。此外,新疆商家很多业务来往都靠电邮传递信息,但被政府切断,也使新疆旅游等产业受到重创,理应赔偿商家损失,或减免其税赋。

当地一家由维吾尔人经营的经营公司负责人表示,封网措施令他们的经济受到损失。

记者:影响大吗?

维人:我们受影响较大,当然影响大。

记者:损失有多少?用现金来计算的话。

维人:现在还没有算过。

一位在互联网经营手机卡的商户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去年7月6日封网以来,他原本每月五、六万元的营业额化作泡影,投诉无门。他说,受影响的新疆网络经营者为数众多。“新疆比较落后,18岁到60岁的年龄段(就业者)应该有一千万人以上,就按百分之一计算受到直接影响的人不少。我们的声音根本发不出去,从七.五到现在,政府从来就是没有给我们一个准确信息,说是什么时候恢复网络。”

张先生说,他从7月等到10月,看到武警和防暴公安没有撤离的迹象,为了进行经商,离开了乌鲁木齐。“我们总想着赶快形势平静下来,等武警撤走以后,社会就恢复,有希望了,结果我们去年看到他们来了以后,在建供暖设备,就知道他们要长期住了,去年10月份的时候,我就离开新疆了。”

对此,孙教授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新疆居民,他们交了网络的包月的费用,你现在不能提供这个服务,那么你应该赔偿,但是中国政府至今,没有对这个问题表示,或者是道歉,或者是赔偿的承诺,这是不对的。新疆的用户有几百万,他们有权利去索赔。”

孙教授同时也强调,通信自由是基本人权,政府故意剥夺两千余万新疆居民的通信权利,这是侵犯人权的重大事件,这样的事在中共建国六十年来也是空前的。当局作出如此侵犯人权、违宪、违法的大动作,是破天荒的。必须追究责任,应向新疆和全国民众说清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xinjiang-03262010101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