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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要求政法干警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攻击和影响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12年7月5日

最近一期中国党刊《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6月12号的一次讲话;讲话要求广大政法干警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抵制敌对势力对中国制度的攻击及其政治、法学观点。

《求是》杂志所载周永康这篇讲话的题目是:“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更加有力思想保证”。可以看出,这个讲话侧重政法界的思想问题,而作什么事都强调思想挂帅、落实思想保证是中共的一个传统。

法新社的一篇报道对周永康提出抵制所谓西方敌对势力的政治司法观点表示关注。北京律师唐吉田表示,周永康批判西方的法学观点,是想淡化现代法学所强调的法律的公共职能,而代之以法律的所谓党性:

“说抵制或警惕西方的政治观点或者说法学思想,无非是说发达国家关于法律的公共职能不像中国大陆这么强调所谓阶级性或者党性,这些可能是它认为对现有中国大陆的思想或者是观点构成了冲击或者是威胁。说穿了还是在用特殊的国情作为挡箭牌在民众和人类文明成果之间筑起了一种思想的柏林墙,实际上这是它的根本。”

罗彻斯特理工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朱永德则表示,周永康强调对所谓敌对势力的抵制,也许是“他的位子”所决定的:

“我想它完全是防御性的。因为现在中外交流这方面是非常开启的。外国人到中国去的,中国人到外国来的,中国跟外面的交流可以说是几乎门户大开,这是近代一个大的变化,我想周永康站在他自己的位置上,他也是叫大家有所防备。他表示他尽到责任了。最多这种想法。”

西方对中国司法批评得最多的,也许就是司法的不独立。对此,朱教授表示,他弄不懂所谓坚持党对司法的领导与对公民个人权益的保护有什么关系:

“基本的问题就是一切都是要党的领导。谁代表党?当一个司法的案件发生以后,什么人是代表党?什么代表党法?今天我个人在当地我和我的县政府发生矛盾了,我要想争取基本的民权,县政府说来说去它就是代表党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样能够维持我自己的尊严?我自己的权利?”

唐吉田律师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中拈出“为民” “廉洁”两个概念加以批评:

“关键是它这套逻辑当然是用人民或者敌人这套思维。那么它不承认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这样一个概念或者是有公民权利的这样一个思想和观念。所以说为民,那为民的这个划分很大程度上就掌握在执政之,其实也就是少数权利集中的人身上。他们划分的标准就是敌人和人民之间的。为民的话实际上就比较模糊。如果说这法律反映了公众的意愿,一个非常科学合理的程序来制定出来的,实际上非常严格地按照法律去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纠纷、甚至是冲突也就足矣了,没用必要再讲什么为不为民。实际上还是讲所谓政治或者是让政治决定一切的一种体现。严格来讲还是长期以来它的口号治国或者口号司法的一种反映。廉洁这东西不用强调,就像古人讲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是最基本的东西。你还作为核心价值观,那实际上在我看就有点儿降低了要求。”

唐律师表示,中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些潜规则妨碍了司法公正与公开:

“他的讲话里面我们不能说从技术层面,从微观上面没有积极的变化,没有很好的表现,我们不能这样说。应该说在时代进步的大的趋势下,它还有一些可以肯定的地方。当然问题的存在即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当然这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立法上,理念上就有一些先天的缺陷。从具体的司法环节上法律之外的因素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去发挥作用。而这些潜规则呢,有些是在法律文件中有所体现,有一些是根本不在法律文件当中能够看得到的,但是它的作用要优于写在纸面上的东西。就像我们虽然有宪法,但是真正指导立法的并一定是宪法和立法法,有可能是宪法和立法法之外的一些习惯也好,或者说是各种利益的博弈之后妥协也好,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原因。法外的因素始终是不能被抑制,实际上是强调一个公开、公正、公平,但是强调归强调,想做得到真的是很难。”

法新社的报道对周永康的评语是,他是中共党内的强硬派之一。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d-07052012061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