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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勿将11名在押人员移交中国 团体成员恐遭酷刑、虐待

马来西亚:勿将11名在押人员移交中国 团体成员恐遭酷刑、虐待

人权观察2018年2月11日

(吉隆坡)-人权观察今天表示,马来西亚政府应确保11名在押移民不被强迫遣返中国。应立即将这群移民送交联合国难民机构进行难民地位审查程序。

这群在押人员显然来自2017年11月逃出泰国移民拘留所的20人之中。中国声称他们是维吾尔人,即原居中国西部多属穆斯林的突厥少数民族。这群人起初在泰国被捕时自称为土耳其公民,要求被送往土耳其。

“维吾尔人若被迫返回中国很可能面临监禁和酷刑的威胁,因此马来西亚不应将任何被中国指为维吾尔人的人士强迫遣送到中国,这一点十分重要,” 亚洲区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马来西亚当局应允许这群人获得公平机会审查其难民诉求,而非听从北京要求将他们送往中国。”

依照习惯国际法,马来西亚有义务确保国内在押人员不被强迫送往任何可能令其遭受迫害、酷刑或其他严重人权侵犯的地方。

这11名遭马来西亚拘押人员,是2014年在泰国被捕的200多人群体的一部分。泰国已于2015年7月将其中100多人强迫遣返中国,当时曾遭国际谴责。被遣返人员的下落和处境迄今不明。

马来西亚是近年来曾经违反国际法,将维吾尔人强迫遣返中国的几个国家之一。2017年9月,马来西亚副总理扎希德・哈米迪(Zahid Hamidi)说,该国自从2011年开始与中国分享生物辨识数据以来,已经逮捕29名涉及伊斯兰国(又称ISIS)的维吾尔族“激进份子”。

2012年12月31日,马来西亚曾将六名维吾尔人遣返中国。这六人据说企图持假护照从马来西亚出境,而于2012年稍早被捕。在被拘留期间,这些人已由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登记在案。虽然这六人的难民地位都还在审查中,马来西亚警方却在12月31日将他们移交中国当局扣留,并以包机将他们由马来西亚押送回到中国。人权观察迄今无法从马来西亚或中国政府取得任何进一步信息,以确认这六人的下落或现状。

自由亚洲电台于2012年12月报导,2011年8月被马来西亚遣返中国的11名维吾尔人的亲友表示,他们回国后均以“分裂国家罪”被判刑入狱

中国政府以“打击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名义,支持普遍的族群歧视、严厉的宗教压迫和日益增强的文化压制,导致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紧张情势火上加油。

2014年3月7日,新疆自治区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Nur Bekri)宣布展开“严打分裂祖国活动”,并指责外国势力“不愿看到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九个月后,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一位知名的维吾尔族经济学者及和平批评中国政府人士,就在极不公正的审判后以“分裂国家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国政府照例严格管制穆斯林斋戒月(Ramadan)活动,部分维吾尔人为申办护照而被迫提供DNA样本和其他生物特征数据。中国官方媒体选择性报导反恐行动,但相关突袭行动造成当地居民死亡人数,或被捕人员的待遇等信息均不予公开。近年来已有数百甚至数千名维吾尔人逃离中国。

“过往案例足证,维吾尔人返回中国后几乎总是面临被迫害的危险,” 亚当斯说。“马来西亚必须确保这11人受到保护,不把他们送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