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旭:给刘晓波颁奖是鼓励中国境内犯罪
来源:BBC 中文网,2010年10月14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星期四(14日)表示,颁发诺贝尔和平奖给刘晓波,等于是鼓励犯罪。
在10月8日诺贝尔和平奖授予正在坐牢的中国著名异见人士刘晓波后,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强烈反对。
中央社引述马朝旭说,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和平奖颁给刘晓波是鼓励中国境内的犯罪,同时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但对在场媒体询问刘晓波妻子刘霞犯了什么罪?为何要被软禁在家中?马朝旭只答说,“中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他指出,中国和世界其它国家一样,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但任何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活动,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因此,“中国的司法主权不容侵犯”。 当媒体继续追问为何刘霞仍被软禁且遭到监视?马朝旭先表示,不知道提问记者所提的事情,“情况是否属实,能否成立?我也不想对这个做一些评论。” 他接着反问,一些国家的政要支持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他们的用心究竟何在,是不是因为他们骨子里不喜欢中国的发展道路,不喜欢中国的政治制度?”
集体失声
中国国内的绝大多数媒体迄今为止保持沉默,只有《人民日报》主办的国际新闻报纸《环球时报》持续多天对此发表指责文章。
星期四的《环球时报》刊登了两天前采访挪威科技大学科尔斯塔教授的报道,说这名教授严厉批评诺贝尔奖委员会把和平奖授给刘晓波是“大错特错”。
报道引述科尔斯塔的话说:“我看不出这名和平奖得主符合诺贝尔遗嘱中最重要的标准。因此这是一个错误。”
报道说,科尔斯塔还批评诺贝尔奖委员会希望中国成为一个更像西方世界的国家,他说“诺贝尔奖就被用于这个目的”。
这篇报道还说,科尔斯塔教授认为,诺委会形式上是独立的,但挪威议会中有席位的所有政党及挪威政府都支持诺委会的决定,诺委会主席亚格兰以前也曾任挪威首相。
“超级破坏者”
在《环球时报》多天来的批评文章中,最强烈之一是星期二的该报评论员署名文章,指责诺委会授奖刘晓波的做法可耻。
文章说,在监狱里服刑的刘晓波获和平奖,带动了西方舆论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起哄。作者指责诺委会的做法与纠集一群人砸中国法院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应当知耻”。
文章说,诺委会的五名投票者锦衣玉食,根本不知道忙于解决重重问题的中国社会关心什么和追求什么。
文章还把诺委会称为“对中国法律的超级破坏者”,说一群评奖者和背后的操纵者把有国际影响的和平奖给了中国的一名囚犯,是对他抵制中国现行法律的鼓励。
作者指责诺委会这样做是把和平奖直接用来破坏中国的法律权威,是对这种“公权力”的滥用,是对“人类文明的罪过”。
除了《环球时报》之外,新华社星期二发表的文章,再次采取了引述外国学者言论的方式抨击挪威诺贝尔委员会。
在上周五宣布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之后,中国外交部立即照会挪威驻华大使,提出抗议。
中国本周一(10月11日)还取消了原定周三举行的两国渔业部长会晤,被挪威方面认为是中国对此采取的第一个报复措施。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0/10/101014_china_noble_reaction.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