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王力雄:“非法宗教活动”的二十三种表现 — 回忆新疆旅行见闻(三十七)
路过一座乡村学校,大门上方挂着“反对非法宗教活动及民族分裂”的红色横幅,门前贴着通缉恐怖分子的布告。现在学生放暑假,但教师还在学校。看门人告诉我,即使是放假期间,教师也被要求每周有四天集中到学校学习政治,主要是反分裂。前一段学的是关于热比娅问题的上级文件。现在教师的政治任务太多,政治学习比业务学习用的时间还多。
校园里面,看得到墙上挂着一排宣传板,标题是《关于非法宗教活动的二十三种表现》。每种表现被画成了一幅图画,配着维文和汉文两种文字的说明。我把那二十三种表现各自简化为一句话,分别归纳是:
一、强迫他人信教;二、强迫他人封斋;三、私办经文学校;四、按传统方式主持婚姻;五、纵容学生礼拜;六、以传统方式干预社会生活;七、在官方之外组织朝觐;八、按传统收宗教税等;九、擅自兴建宗教场所;十、没有官方证书主持宗教活动;十一、跨地区宗教活动;十二、印发宗教宣传品;十三、接受国外宗教捐赠;十四、到国外进行宗教活动;十五、随意发展教徒;十六、攻击爱国宗教人士;十七、国外的宗教渗透;十八、教派纷争;十九、传播邪教;二十、散布与官方不一致的言论;二十一、集会示威游行等;二十二、建立反革命组织;二十三、其它妨碍秩序的活动。
可以想象,真正的宗教信徒在这种巨细无遗的罗网中会是什么感受,又怎么指望搞好民族关系?
库车老城的维族人居住区内,还能看到不少传统的风貌。我用了好长时间在一个铁匠炉边看钉驴掌。这种手艺在其他地方已经很难看到。
吃饭时闲聊天,一个回族朋友是宁夏人,说汉人在宁夏不敢歧视回族,而是反过来的,比如他经常当面叫汉人“卡非尔”,那是异教徒的意思,汉人听着却没脾气。同桌的维族朋友说,如果是在新疆维族这样叫汉人,一定会遭处罚。虽然“卡非尔”并没有什么贬义,只是泛指不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而已。
席间和维族朋友谈到他为什么还没结婚,维族朋友坦白说,维族人男女之间可以密切交往的年龄是在二十岁左右,他已经过了那个年龄,不再能和年轻人玩到一块。而年龄稍大的维族女子基本不进入社交场合,也不和家庭以外的异性交往,他同样接触不到。现在唯一和适龄女性接触的渠道就是靠亲戚朋友介绍。但是他因为政治问题坐过牢,条件较好的女人一听就不会同意见面;而那种没文化只求过日子的女人,又引不起他的兴趣。将来到底怎么办,他也没想好。要么是家里介绍哪个就要哪个,就当婚是给父母结的,只是为了让他们安心。要么就这样走下去,过一天算一天,不去想那么多。听他这样说,我当然不能劝他为了父母不加选择地结婚,可是我又无法给他介绍一个能让他情投意合的女子,因为那只能是维族女子,照样是我接触不到的。
去街上打听从库车翻天山到北疆独山子的路况。那条路被称为“独库公路”。一个本地司机告诉我,今年独库公路就没通过车,去伊犁的车都是走库尔勒到巴伦台,然后走巴音布鲁克。不过那条路也在修,不好走。好走的是从乌鲁木齐到伊宁,不过圈就绕得大了。去客车站询问,得到的回答一样,于是只好决定绕路走。
上路之时和维族朋友相互挥手告别,他的身影在雨中逐渐远去。他现在不能成家,工作不稳定,收入很低,生活也乱七八糟。我总觉得应该对他尽些责任,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许这就是为了争取自由必须付出的代价吧?
在轮台等修车时无事可干,我站在街上数了一下路过眼前的汉人和维吾尔人。大概十分钟,眼前过去了五十四个汉人,二十七个维吾尔人,正好是二比一,应该大致反映轮台县城的民族比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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