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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传播非法信息 新疆8名维族哈族网民被刑拘

被控传播非法信息 新疆8名维族哈族网民被刑拘

RFA2018年3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公安厅,本周二(3月13日)公布12起网络违法违规案件,被捕者涉嫌宣扬、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和谣言等的文字、图片及音视频。7名维族人和1名哈萨克人被刑事拘留,3名汉族人被行政拘留。此外,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关注” 被指“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并多次发布违规信息”,遭注销账号。

新疆和田日报本周二报道称,多名当地居民因“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谣言和虚假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被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当局公布的资料,今年1月10日,阿克苏市23岁的维族网民托某,涉嫌利用互联网下载存储多部暴恐电子书,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1月15日,乌鲁木齐维族网民阿某,被发现在其移动硬盘中存储多部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音视频,也被警方刑事拘留。另有维吾尔族女性网民,赛某、合某、姑某、卡某、阿某五人,在1月9日至16日期间,分别被警方以涉嫌存储暴恐音视频、传播宣扬极端主义物品、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及存储宣扬民族分裂思想书籍,刑事拘留。她们的年龄分别由26岁至31岁。

另有一位塔城地区托里县的哈萨克族网民叶某,被指在微信群中假借警方名义散布涉疆谣言信息被网民大量转载和传播,3月4日被公安刑事拘留。其余三名汉族人被指在微信群散布、转播“政治谣言信息”和“涉疆谣言信息”,遭行政拘留。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本周三(14日)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新疆当局对少数民族的处罚明显比汉族重很多,前者刑事拘留,而后者稍后释放:

“中国当局指控维吾尔人所谓的宣扬暴力或极端宗教,完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针对互联网监控的政治借口。通过逮捕维吾尔人,其目的是严防任何人利用互联网传播不满中国政府的任何信息”。

迪里夏提表示,以往众多维吾尔人被判刑的案例已经表明,被捕者无法得到公正待遇,不能自行聘请律师,由官方为其指定辩护人:

“遭到逮捕的维吾尔人根本不可能获得公正辩护和申诉的权利。令人担忧的是近期中国针对互联网的监控和限制的极端政策,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维吾尔人遭到中国政府的骚扰或者羁押”。

另一位阿勒泰地区的少数民族对本台记者说,他们已不敢在微信群多言:“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各个微信群全部解散,最多的微信群不能超过10个人,我们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现在我们微信群就是哥哥弟弟妹妹,几个亲戚,只是问个好,也不说话”。

新疆网信办公布说,微信公众账号“乌鲁木齐关注”多次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恶意篡改新闻标题并多次发布违规信息,网信部门对“乌鲁木齐关注”予以注销账号处罚。

本周二,新疆党委副书记朱海仑在全国人大新疆代表团的会议上称,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仍处在“活跃期”,再加上所谓“反分裂斗争激烈期”与“干预治疗阵痛期”,“三期叠加”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当局“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