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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事件主犯被判死刑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2013年9月13日

中国司法机关对“6·26”暴力事件中的3名被告判处死刑。称他们是恐怖分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维吾尔人维权组织指出,是中国政府对当地少数民族的打压导致了这种极端事件的发生。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本周四(9月12日),新疆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鄯善县”6·26”暴力事件的4名被告人进行庭审。对3人判处死刑,1人被判有期徒刑25年。

中国官方将今年6月26日发生在吐鲁番地区鄯善县的暴力骚乱称为”暴力恐怖袭击”。一人权组织表示,中国政府经常用这种说法来维护暴力镇压穆斯林维吾尔少数民族的正当性。

新华社报道称,吐鲁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开庭的当天就做出审判,以故意杀人和参加恐怖组织等罪名判处买提尼亚孜·斯迪克(Ahmatniyaz Sidiq)、吾拉音·艾力(Urayim Eli)、阿不都拉·斯热甫力(Abdulla Esrapil)死刑。其中斯迪克的罪名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

另外一位名叫艾克拉木·吾斯曼(Akram Usman)的维吾尔人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纵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法院在审理结果中表示,这些人”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收听观看境外恐怖组织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音视频,传看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书籍,接受宗教极端思想并就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达成共谋。”法庭认为,这四名被告人作案的”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

今年6月发生的暴力冲突是新疆地区2009年以来最血腥的一次。在这片有大约1000万维吾尔人生活的地方,几年来的暴力事件总共造成大约200人丧生。

“35”和”24″

法新社注意到,中国官媒新华社曾于”6·26”事件发生后不久报道称,这些”持刀暴徒”攻击了当地的派出所、公安局特警中队以及政府和民居的工地。随后警察开枪,整个冲突共造成35人死亡。而本周四,新华社在报道中表示该袭击事件共造成24人死亡,其中包括两位公安民警,另有23人受伤。

新疆的土地面积是土耳其的大约两倍,这里时常发生维汉民族冲突。原本该地区内对生活现状不满的维吾尔人的暴力活动大多局限于南部地区。但今年6月22日鄯善县的冲突标志了动荡局势又开始渐渐返回到新疆北部地区。

新疆当地的人口比例中,维吾尔人占46%,汉人占39%。后者基本主导了当地经济。在首府乌鲁木齐生活的多数居民都是汉人。

维吾尔人组织指责北京政府限制他们的语言、文化和宗教自由权利。而中国官方则表示这一资源丰富地区的发展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2009年新疆”7·5事件”之后,中国政府加强了对该地区的监控,并加大了投资力度。

综合报道:任琛(法新社、路透社)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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