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信办公布多名维吾尔族人被刑事拘留
ChinaAid, 2018年3月15日
(新疆-2018年3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3月13日公布12起案例,其中大多数是维吾尔族人。被捕者被指宣扬、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谣言和虚假信息等内容的文字、音视频等。其中7名维吾尔人已被刑事拘留。另外,一哈萨克族妇女因讲授穆斯林知识,被判囚终生监禁。
新疆和田日报3月13日引述警方消息称,近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并曝光第十一批共十二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谣言和虚假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网信、公安等部门已将有关人员及平台依法依规查处。
根据当局公布的资料,今年1月10日,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维族网民举报托某(男,23岁),被指利用互联网下载存储多部暴恐电子书。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1月15日,乌鲁木齐维族网民阿某(男,34岁)在其移动硬盘中存储多部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音视频。也被当局刑事拘留。
另有五位维吾尔族女性网民,赛某、合某、姑某、卡某、阿某,先后于1月9日至16日期间,被公安局以存储暴恐音视频;传播宣扬极端主义物品;传播宣扬极端主义物品;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及存储宣扬民族分裂思想书籍为由,刑事拘留。她们的年龄分别由26岁至31岁。
对此,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3月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储存暴力或者极端宗教的指控是为加强互联网监控的政治借口 通过逮捕恐吓维吾尔人 严防利用互联网传播任何不满中国政府的信息遭逮捕的维吾尔人根本不可能获公正辩护和申诉的权力。
新疆一位哈萨克族牧民告诉记者,近期当局加大对互联网的控制,很多人已不敢使用微信。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网3月10日曾率先报道, 3月9日,乌市公安局在发出解散微信群的通知,限少数民族家族群、同学群等10日解散,围者封网及注销微信号。
据一位哈萨克族女士对记者披露,她的一位朋友哈萨克族帕提曼(女,现年48岁),新疆塔城额敏县人,儿子叫海热吴拉.海拉提。2016年,帕提曼的儿子随旅游团到土耳其后,在当地定居。帕提曼其后在网上,向哈萨克族人讲穆斯林常识、教阿拉伯文,结果被克拉玛依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而她的儿子海热吴拉,目前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