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温宿个体户“十不准”承诺书引热议
来源:博讯,2012年8月1日
维吾尔在线讯 (通讯员Könchi)“温宿县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十不准’承诺书”涉及禁止斋月期间停止营业、设置禁酒标识等内容。
近日,网友向维吾尔在线通讯员提供其近期在温宿县拍到的图片:温宿县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十不准”承诺书。该“承诺书”内容包括对居民穿着、宗教信仰、民族习俗等方面的限制。“承诺书”众多条例涉嫌违法、侵犯人权的内容,如,不准在自己店里做礼拜,不准在斋月期间停止营业,不准设置禁酒标识….
以下是“承诺书”具体内容:
温宿县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十不准”承诺书
一、不准雇佣或留宿身份不明人员和穿戴“吉里巴甫”服,留大胡子(青年男子)、蒙面纱等违反民族习俗行为人员。
二、不准张贴带有宗教色彩的宣传图画和使用宗教色彩的横匾。
三、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做礼拜。
四、不准在经营场所内从事讲经、教经活动。
五、不准经营非法标注“清真”标识等煽动宗教狂热的商品。
六、不准存放带有宗教色彩的书刊、音像制品、挂图和制售宗教、政治性非法反动宣传品。
七、不准制售“吉里巴甫”服装。
八、不准用资金资助或其他形式变相帮助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
九、不准以装修、转让等理由为借口在斋月期间停止营业。
十、不准设置禁酒标志、干涉消费者正当的消费行为。
此“承诺书”昨晚由一些网友发布到微博之后,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这类“践踏人权”的“新疆特色管理模式” 、“弱智的规定”遭到谴责。
来源:维吾尔在线(http://www.uighurbiz.net/archives/4271)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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