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斋月禁经文培训及星月衫 乌市抓七维人监控手机微信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13年7月10日
7月9日是伊斯兰穆斯林“斋月”首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政府下达通知,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经文培训活动,违者将被查处。海外维吾尔人组织称,在乌鲁木齐市,七名维吾尔人星期天在家中聚会时被公安带走,周二仍未获释,在阿克苏地区,一名维族法院干部涉嫌以手机微信发送“谣言”,被开除公职及拘留。新疆当局还收缴了一万多件印有星星和月亮、被指暗示“东突”的T恤衫。
本周二起是伊斯兰穆斯林的斋月,这是新疆当局在七五事件过后,迎来的又一个“政治敏感期”。据克拉玛依日报星期一报道,7月9日至8月7日是伊斯兰教斋月,按照穆斯林群众习俗,斋月期间须日出前进食,日落后开斋,同时还将进行频繁的宗教仪式活动。斋月期间,全市宗教场所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经文培训活动,违者将被查处;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严格按照《斋月宗教活动时间表》,不得跨区、跨寺、超时活动,不得擅自调整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星期二告诉本台,新疆当局已采取了高度戒备,尤其监督学生,要求他们每周返回学校正常吃饭:“对所有学生暑假期间采取胁迫性的集中教育,另外,学生的电脑和手机,都要进行重点检查,斋月期间,宗教团体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各种经文培训活动”。
他还披露,本月初,新疆当局向全疆发出通知,严禁维吾尔人穿着印有星星和月亮的T恤衫:“在整个地区严禁维吾尔人穿戴有星、月标志的T恤衫或衬衫,已经有近万人受到教育和少额的经济惩罚,清查过程中,中国政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销售或穿戴带星月标志的T恤,这个月初开始的”。
他举例戴有星月标记的有:“比如说土耳其国旗、土耳其的足球队球衣,都在当地有卖的,现在这些都给清查了,收缴了”。
乌鲁木齐一位市民对记者解释为何星月服装敏感:“不能穿的说是星月旗号像东突那些标志,所以在民间对星月旗号有一种成见,认为穿这种衣服的和当局所谓的暴徒有牵连”。
据报,上周六,新疆公安厅出台上交爆炸物品具体办法,对主动上交爆炸物每公斤奖励10至100元不等,对民众提供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枪支案件的,奖励200至2000元;其他化学物品视情奖励2000至10000元,甚至更高奖金。
迪里夏提说,有乌鲁木齐社区干部举报维吾尔人,星期天有六至七人被国保抓走:“星期天在解放北路,中国政府进行突袭,逮捕扣押了六至七名维吾尔人,是楼长举报以后,被乌鲁木齐市国保大队强行带走了,指控他们非法的在家中聚集”。
一位市民说,在七五事件后,每栋居民楼都有一名楼长,监控居民出入情况:“楼长举报聚会,现在当局鼓励互相举报,他们公布的战果,7月1号以来八天,就收缴刀具4214把,子弹是1264发,还有主动上交的1133发,雷管40枚”。
据天山网周二报道,星期一上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自治区连续发生多起暴力恐怖案件中,暴徒极其残忍的暴行,是对基本人权的漠视,是对人类道义的践踏。人民法院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审判机关,要坚决打击“三股势力”,与一切恐暴活动作斗争。
迪里夏提说,在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的一名维吾尔公职人员不久前被抓:“在6月29号,阿克苏阿瓦提县法院一名维族干部,因用手机微信转发了当局认为是极端言论或者‘歪曲事实’的非法信息,现在法院已经将其开除,而且正在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记者周二多次致电阿瓦提县法院多部电话,但无人接听。
乌鲁木齐市民张先生说,继QQ之后,手机微信聊天工具也受到严控:“在微信发图片文字都没有什么限制,这段时间新疆的这些情况,用手机发微信,我看到官方公布的几个案例,都是说利用手机微信传播消息,被官方拘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aoshuminzu/ql-07092013105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