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ponsive Image

新疆公布有关检举涉恐涉暴犯罪的奖惩规定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10年8月27日

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关于检举涉恐涉暴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通告》,表示对主动检举或提供线索的公民将给予1至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采访报道

上述《通告》本周四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的官方网站全文发布。《通告》表示,对主动检举涉恐涉暴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及提供线索的公民,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将给予一万至十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一通告自8月26日发布实施,并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

本台记者于周五晚间致电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 “不太清楚, 你给办公室打一下电话,公安厅的总办公室。”
记者:“他们现在还有人上班吗?”
工作人员:“应该没有,下班了。”

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对不起这个东西我无权给你说,你要问的话,第一你去问公安厅。这个并不是我这儿就能给你说的。而且我也不清楚这个信息。”

近年,新疆地区的治安状况一直处于全国关注的焦点。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曾在本周三公开表示,8月19日发生在新疆阿克苏的最新一起爆炸案共导致6人死亡,15人受伤,涉案人员除两人因实施爆炸死亡外,其余嫌犯已全部抓获归案。

就这项有关检举暴力犯罪的奖惩规定,一位乌鲁木齐市的汉族居民向本台记者表示:“这个我觉得对我们治安会更好,居民们会放心呀。”

但是,当本台记者向几位维吾尔族居民问及当地社会治安问题时,他们都随即挂掉了电话。

中国中央民族大学的维族教授、“维吾尔在线”网站创办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就这一现象谈了他的看法:

“这样相互监督和相互检举是能得到和谐吗?你说呢?新疆也有很多人很穷的,还有很多失业的人,钱的数量可能有吸引力。 都互相监督这种事情一直都有,在维族社会里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布的《关于检举涉恐涉暴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通告》还表示,群众可通过口头、书面、手机或互联网等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和储存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化学品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检举人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但对包庇或窝藏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北京的作家王立雄就此表示:

“这样做是不是有效?其实它也还有很大的疑问。因为这些都不是根本。这种悬赏方式实际用人们的这种趋利的心理。根本的问题没有解决的话,这种表面上的浅层次的措施可能都不会起到最终解决问题的效果。”

在美国的“中国公民力量”组织负责人杨建利指出,中国政府的现行制度因素是导致新疆民族矛盾的根本原因:

“新疆的根本问题还是制度的原因,这个制度它不允许在一个民族地区应该怎么实行自治,使得合理地解决现存的矛盾几乎成为不可能。比如说对他们来讲最好的政策就是把他打成恐怖主义,在国际上也可以得到同情,在汉人那儿也可以得到支持。又想利用老百姓给你提供信息,但是他从根本上又不相信老百姓,从这地方就可以看出,现在中国政府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

去年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首先爆发维、汉两族的暴力事件,骚乱波及到自治区的多个城市和地区。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数据,“七五”事件至少造成197人死亡,近1700人受伤。而中国政府随即在当地实施的局部通讯管制和大规模搜捕、审判行动也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