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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维人涉网络煽动被捕 虚构造谣诽谤等报官处置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2012年3月16日

新疆伊宁市上周抓捕五名维族青年,指控他们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煽动分裂等。而新疆的互联网版主警告网民,如发布虚构谣言或煽动性信息,一经发现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星期四告诉本台,上周,伊宁市霍城县警方逮捕了两名维吾尔人,指控他们利用互联网涉嫌散布“有炸弹”的信息,又指另外3人利用互联网煽动分裂:“在上周逮捕五名青年,当局指控他们利用互联网煽动分裂,散步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信息,其中三人被指印发传单,包括收藏非法宗教传单,五个被当地逮捕的维吾尔人中,其中两人是伊犁地区霍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城镇派出所逮捕的,二十岁左右,当局指控他们散布“伊犁河大桥下有两个炸弹”。

记者致电霍城县公安局办公室,无人接听,转向城镇派出所查询。

记者:前两天是不是抓了两名维吾尔青年,指他们在互联网散布消息。
公安:没有啊。

记者:指他们涉嫌在互联网散布在“伊犁河大桥下有两个炸弹”的信息?。
公安:等一下,我看一下。

半分钟后,另一名公安接听电话。

记者:前两天是不是抓了两个维吾尔族青年?
公安:我没听说。你是哪儿的?

记者: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从香港打过来的。
公安:你从香港打过来的啊,这样吧,我跟领导反映一下,看他们是不是知道这件事,因为我今天在值班,我经常在外面,也不太清楚。你把电话留下。

记者:如果有人在网上发布这一类的信息,一般会怎么处理?
公安:法律怎么规定,这个我不太清楚。

记者在新浪看到霍城警方的微博写道,3月3日21时许,《腾讯微博》出现题为“伊犁河大桥下有两个炸弹”的微博,一天内已有上千名网友进行转载。随后网安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于3月4日中午,将此微博首发人阿某、叶某抓获。

相关网帖的原文是:“今天早晨伊宁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说在伊犁河大桥下有两个炸弹。总局民警与排弹专家一起奔赴现场,在桥梁下发现一个黄色的大袋子。专家就小心翼翼拆开布袋,里面还有几层报纸包裹。紧张的民警一层层拆开,最后发现果然是两个大炸弹,警察表示要严肃追究报警人责任”。

新疆网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这条消息早在网络热传,只是发帖者变换了地点:“这个微博在好多天之前就看到了,是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他只是把地点改了,以前看到的段子是说成都的,这个帖如果是汉族人发放的,最多是‘喝茶’训诫,如果牵涉到他们民族的话,可能会上纲到‘恐怖’了”。

记者在百度搜索引擎查到,相关内容的帖子始于2010年。套用的地区有北京、深圳、武汉、成都、兰州、南昌等十多城市,但唯独新疆的上述两名维族人因此被拘留。当地公安事后也没有进一步交代案件及解释为何相同的帖子,地点换上“伊犁河大桥”就被抓。

新疆对互联网言论的管控比其他地区严厉。在亚心网“亚心社区”。版区说明写道:本版为新疆民生类话题或相关内容,请勿发布虚构造谣、谩骂攻击、诽谤煽动等违法信息。一经发现删除并抄报相关部门处置。张先生说:“我们这边的亚心社区都说明了,你如果发布违法信息,不但删除,而且要抄送有关部门处置,和内地互联网管理有些不一样,内地是你发敏感信息就删除,这里不但删除,还要抄送有关部门处理”。

迪里夏提敦促中国政府给予被抓的维吾尔人充分的司法权利:“对被扣押和逮捕的这些年轻人的处境,表示担忧。因为当局在当地对维吾尔人的审判和指控,背离自己的司法程序。而且剥夺他们利用司法申诉和辩护的权利。我们敦促当局能保障他们获得公正的利用司法和申诉的权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ql1-03152012095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