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专用” – 新疆出台实名制烟火销售限制新规
来源:RFA,2017年01月03日
新疆墨玉县新年前夕再次发生暴力袭击后,当局随之强化维稳力度,并针对春节期间的烟火销售出台限制新规。乌鲁木齐市城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已被拟定只能设立50家,包装上也必须显示“新疆专用”的电子标签,同时禁止网上买卖。
中国鸡年春节将至,烟花、炮仗等节庆用品纷纷开始上市。但在去年年底墨玉县“恐怖”袭击的阴霾笼罩下,中国政府宣布严控新疆烟花爆竹的买卖,所有产品信息将被录入电脑,并向公安实时汇报。一旦发现有过量购买的情况,系统会即时发出警告。
关注新疆问题的法律人士石先生接受本台采访时称,新疆在“恐袭”阴霾笼罩下监管烟花销售是可以理解的,但担心在执法过程中权力滥用而导致官民冲突:
“如果从反恐的角度来说我觉得也是应该的,理所应当,因为反恐全社会压力很大可能,和人权政治方面没有太多关系,应该执行,拿出反恐这个理由是比较正当,但害怕他实行过程当中权力滥,用无端地进行一些打压,这是司法实践当中要关注的。”
根据当局公布的《乌市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规定,烟花炮仗的零售点拟定为50个,市民可于本月18日至下月11日间,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指定零售点购买烟花炮仗。而在新疆使用的烟花炮仗,必需在包装上贴电子标签,并印有“新疆专用”的字眼。另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住宅区等地亦因安全理由,不得进行销售。而在开卖期间,禁止在互联网、微信上销售、订购。
对于这一新规,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对记者说,当局的压制力度明显增强:
“中国的这种法规在特定的这种限制下,目的是担忧威胁到了中国在当地的统治,采取这种特定的歧视性的压制。我认为,中国的这种极端的政策不可能达到北京所预期的目的相反,它只能引发各种形式的抵抗。为了缓解已经是一触即发的局势,应该尊重外国人传统的文化生活,这样才能使当地有缓解的可能性。”
这一消息却引发网民的嘲讽,有网民上传一家饭店把菜刀锁在一条铁链上的照片说,“继在新疆购买菜刀实名制后,当局最近又别出心裁烟花实名制”。也有网民在该消息下贴出2014年新疆阜康市警方打击暴恐,集中销毁了两万余盒火柴的报道,嘲讽道就算买烟花也点不着,现在当局对维吾尔人的限制进入一个新的防控阶段。
对此,维权律师隋牧青接受本台采访时称,当局以限制娱产品的方式“反恐”,令人啼笑皆非,此举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主义,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并不能防范恐怖主义:
“和因为气枪获罪的事情我觉得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种对民众持有有力量东西的一种恐惧。因为烟花是个娱乐产品,这个气枪也是玩具,那么现在对这个东西都这么恐惧,说明国家的公民权利非常的脆弱,就像以前蒙古人对汉人的的防范有点类似,多少家用一个菜刀,并不亚于对异族的恐惧,这都不属于一个正常的国家应该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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