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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非法偷渡進大馬 11維吾爾族人不認罪

控非法偷渡進大馬 11維吾爾族人不認罪

中国报2018年4月28日

吉隆坡24日訊)11名中國維吾爾族人因非法偷渡進入大馬,今日被控上庭,他們皆不認罪,不獲准保釋。

該11名被告是介于20歲至40歲的男子,即查卡利亞、沙列胡丁、查依法、奧斯曼阿巴斯、阿林奧斯曼、阿先基亞利、達赫卡欣、依不拉欣、努魯丁、阿都卡得和尤索夫。(人名皆譯音)

基于上述被告只諳土耳其語,法庭也特別安排通曉土耳其語的通譯員,向他們宣讀控狀。

上述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31日早上10時50分,在吉隆坡冼都警局,作為外國公民,在未持有合法文件的情況下來馬,因而觸犯移民局法令第6(1)(c)(沒有准證)條文,一旦罪成將被判最高5年監禁或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同時被施予最高6下鞭笞。

此案主控官為娜茲瓦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再納、法米、依雅妮和萊米。

法庭擇定此案于5月31日過堂,並諭令控辯雙方提呈相關文件。

2017年11月21日,有外媒報導泰國警方正追捕20名從泰馬邊界的宋卡府一處扣留中心越獄的男子,並不排除有關男子是利用損毀的地磚,在囚室的牆上挖出2個長寬各約30公分的洞,並用棉被協助攀爬逃走到大馬。

泰國警方自2014年起已拘捕超過200名維吾爾族人,后者指自己是土耳其公民,要求遣返土耳其。

土耳其因共享民族關係,接受許多被迫逃離中國的維吾爾族人,因該族人是被攻擊的少數穆斯林,而且需面對更嚴格的控管。

據悉,維吾爾族人經常聲稱是土耳其人,以避免被遣送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