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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组织称中国人权状况恶化

来源: 美国之音,2016年2月24日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二发表最新报告,对中国在过去一年人权状况明显恶化表示担忧。国际特赦2015/16年度报告对当今世界人权状况做出了悲观的评估,认为人们的基本自由在世界各国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很多政府肆无忌惮地违反国际法,蓄意破坏本来是用以保护人民基本人权的制度。

国际特赦的报告把中国列为明显践踏人民基本人权的国家。报告说:

“(中国)一系列以国家安全为焦点的新法律被起草或施行,对人权带来巨大威胁。政府针对人权律师发起了一场全国性的大规模镇压,其他活动人士及维权 人士则持续且系统性地受到骚扰和恐吓。因策划在国际妇女节发起反性骚扰的倡议活动,5名女权人士遭到羁押。当局对于互联网、大众媒体和学术界的控制升级。 被羁押调查的批评政府者在电视‘认罪’的人数倍增。信仰自由继续受到系统性的压制。政府继续在浙江省开展拆除教堂和移除十字架的运动。在以穆斯林为主的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政府颁布了新的法规,更加严密地控制宗教事务并禁止一切非官方授权的宗教活动。政府保持对藏族佛教寺院的广泛控制。联合国禁止酷刑 委员会就其曾经提出的建议未得到落实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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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特赦2015/16年度报告 全球人权状况 (有关中国的内容)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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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元首: 习近平
政府首长: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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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以国家安全为焦点的新法律被起草或施行,对人权带来巨大威胁。政府针对人权律师发起了一场全国性的大规模镇压,其他活动人士及维权人士则持续 且系统性地受到骚扰和恐吓。因策划在国际妇女节发起反性骚扰的倡议活动, 5名女权人士遭到羁押。当局对于互联网、大众媒体和学术界的控制升级。被羁押调查的批评政府者在电视“认罪”的人数倍增。信仰自由继续受到系统性的压制。 政府继续在浙江省开展拆除教堂和移除十字架的运动。在以穆斯林为主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政府颁布了新的法规,更加严密地控制宗教事务并禁止一切非官 方授权的宗教活动。政府保持对藏族佛教寺院的广泛控制。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就其曾经提出的建议未得到落实表示遗憾。

维权人士

维权人士、律师、记者和活动人士面临更多的恐吓、骚扰、任意拘捕和暴力。

政府羁押律师王宇及其家人的行动揭开了其空前打压人权律师和其他活动人士的序幕。接下来的几周内,至少有248名律师和活动人士被国家安全机关人员 询问或羁押,其中多人的办公室和住所遭到查抄。截至年底,仍有25人失踪或被羁押,其中至少12人以涉嫌国家安全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包括知名的 人权律师周世锋、隋牧青、李和平以及王全璋。1 这一羁押形式允许警察将涉嫌此类犯罪的嫌疑人关押在正式拘留场所外长达6个月,期间不允许嫌疑人会见律师和家人;而他们的家人也遭到了警察的监控、骚扰和 被限制行动自由。人权律师浦志强因“寻衅滋事”和 “煽动民族仇恨”两项罪名,而被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这两项控罪都主要是基于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评论。由于被定罪,他被禁止再执业。

4月,因披露了一份共产党内部文件,记者高瑜被首都北京的一家法院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这份文件中,新闻自由和诸如自由、民主 和人权的“普世价值”遭到了猛烈的攻击。 11月,她的刑期被减至5年。在家人和朋友指出其无法于拘留场所获得必要医疗之后,她被保外就医获释。2

由于声援2014年香港的抗议活动,中国大陆有超过100人遭到羁押。截至12月,8人因被正式批捕而仍被羁押中。至少两人报告于在拘押期间遭到酷刑。3

3月,为纪念国际妇女节,魏婷婷、王曼、武嵘嵘、李婷婷以及郑楚然等5名女权人士策划开展反性骚扰的倡议活动,并因此被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并羁 押。4月13日,在空前的国际压力下,她们被“取保候审”,然而在保释期间,5人依然受到警察的询问、被驱逐出住所,并遭没收私人物品。

知名反歧视倡导机构益仁平的多名前雇员和志愿者遭到了羁押、骚扰和恐吓。 6月12日,两名前雇员郭斌和杨占青被以涉嫌“非法经营活动”羁押;7月11日获取保候审。4

12月,至少33名工人和劳工权活动人士成为了警察打压的对象;其中7人被羁押在劳工争议和罢工持续增加的广东省。看守所以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拒绝让被羁押人会见律师。5

法律、宪政或体制发展

政府以加强国家安全为借口制定或起草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法律法规,有人担忧这些法律法规中的口袋罪如“煽动颠覆”、“分裂主义”和“泄露国家秘密” 等会被用来压制异议人士和打压维权人士。也有关切指出,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安全法》中对“国家安全”的定义宽泛而模糊,包含了政治、文化、金融和互联 网等诸多领域。

若按5月份公开征求意见时的草案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将会严重限制结社、和平集会和言论自由权。6 尽管表面看来是为了规管甚至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权利,该法却赋予了公安部审查境外非政府组织注册,监控组织运作以及审批组织活动的职责。政府机构在对非 政府组织工作的监控和管理中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法律可能被滥用以威胁和指控维权人士及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的风险。

《网络安全法(草案)》7 声称保护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黑客攻击和盗用,但《草案》同时强制在中国营运的公司审查内容、在中国储存用户的数据,并实行实名注册制,这违反了中国 在保护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方面所承担的国家和国际义务。《草案》还禁止个人或群体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或“危害国家利益”,这些 模糊而不严谨的用语可被用来进一步限制言论自由。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恐怖主义法》。该法实际上没有为和平奉行宗教信仰或仅仅是批评政府政策的人提供任何保障,让他们免因内涵宽泛的“恐怖主义”或“极端主义”相关罪名而受到迫害。

言论自由 —— 互联网和记者

1月,政府宣布互联网将会成为2015年“扫黄打非”的“主战场”。同月,政府声称已经关闭50个网站和微信账号—— 其中许多是有关时事、军事讨论或涉及反腐平台,以及133个散布“歪曲党史和国史”信息的账号。当月,教育部部长宣布,为了遏制“错误西方价值观” 的蔓延,外国教材将被禁,他同时警告高校应避免遭到“敌对势力”渗透。

8月,官方媒体报道,有197人在一场公安部牵头的专项运动中受到“处罚”,这些人被指传播有关股市、该月较早时候发生的天津港化学品爆炸或其他事件的谣言。

金融杂志《财经》记者王晓璐在该月稍后时间被羁押,政府称其撰写的一篇与股市有关的文章系“编造”。他被迫在官方电视节目中“认罪”,随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国媒体观察员认为他当了替罪羊,这也是当局警告媒体,不要报道股市低迷的负面消息。

10月,调查记者刘伟在揭露一起涉及政府官员的腐败丑闻后遭到羁押。此外,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评自由派杂志《炎黄春秋》发表大量“违规”文章后,著名历史学家杨继绳被迫辞去该杂志的总编辑一职。

宗教信仰自由

2013年在浙江省发起的拆除教堂及移除十字架运动在2015年愈演愈烈。国际媒体报道,运动中有超过1,200座十字架被拆走,这引发了一系列的 抗议活动。7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一项规定,将建筑物顶部贴附物的大小限制在不超过该建筑物正立面高度的十分之一。不少人认为,这一规定旨在为移除十字架 提供法律依据。

8月25日,为受影响的教堂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张凯被以涉嫌国家安全犯罪及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羁押,稍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 随后,多名牧师及“家庭教会”领袖亦以同样方式被与外界隔绝地羁押。

法轮功学员继续受到迫害、任意羁押、不公审判以及酷刑和其他虐待。

死刑

在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中,适用死刑的罪名从55个减少到46个。9 官方媒体表示,尽管这9项罪名很少适用,且对减少处决数字影响甚微,但将它们从刑法中删去符合“少杀,慎杀”的政策。但是,修定后的条文依然无法令《刑法》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标准对于适用死刑的要求。相关数据也依然被列为国家秘密。

4月24日,在2010年将丈夫杀死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李彦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刑罚通常会在缓刑期届满时转为无期徒刑。2014年,最高人 民法院史无前例地推翻了该案的原审死刑判决,并下令重审。原审法官忽视了李彦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正如警察对她曾经要求保护的呼声充耳不闻。3月,最 高人民法院和政府联合出台了新的家庭暴力案指导意见,其中对家暴受害者针对施暴者实施的犯罪提出了量刑建议。 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首次要求警察调查所有涉及家庭暴力的举报,并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保护受害人。

酷刑和其他虐待

酷刑和其他虐待依然在羁押和讯问中广泛肆虐,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内法的缺陷、刑事司法制度的系统性问题,以及在根深蒂固的风气下难以执行相关规则 和程序的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律师余文生被羁押在北京大兴看守所,期间遭到了酷刑。他被固定在铁椅上,每天接受15至16个小时讯 问,手被长时间铐住,并被剥夺睡眠。10

健康状况恶化的被羁押者不是被拒绝就是无法获得适当的医疗照护,其中包括高瑜和苏昌兰。后者是知名的女权活动人士,2014年10月因支持香港的民主抗议活动被拘禁,此后一直被羁押中。

84岁高龄的强迫拆迁受害者周静娟到北京上访寻求救济,8月份被关进非官方的拘押设施中超过一个星期,期间因得不到必要的医疗照顾而致一只眼睛失明。

6月18日,几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王全璋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法院发言时被法官打断,并被法官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驱逐出法庭。王全璋说,他其后被法警拖进另一房间殴打。

12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重申了其就预防酷刑的法律保障方面提出的建议;并报告了律师、维权人士和访民受到的骚扰以及酷刑的数据信息的不足。委 员会还敦促当局停止处罚那些依照公认的职业责任行事的律师,并撤回有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条文,因其实际上导致与外界隔离的羁押方式。

性权利和生殖权利

10月,政府宣布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调整。在经过了多年的“小修小补”后,当局最终废除了“一胎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名子女。此外,允许农村 户口和少数民族在特定情况下生育多名子女的政策将延续。政府同时宣布将逐步为1,300万名在旧政策下出生的“黑户”儿童上户。11

西藏自治区和其他省份的藏区

9月,为纪念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中国政府发表了白皮书,谴责达赖喇嘛提出的“中间道路”和“达赖集团的分裂主义行动”。在周年庆典上,政治领 袖俞正声宣告与分裂主义作斗争,并要求西藏的军队、警察和司法工作人员做好准备,与“第14世达赖喇嘛集团”打持久战。藏人仍然遭到歧视,并在宗教信仰、 言论、结社和和平集会自由权方面受到限制。数名藏族僧侣、作家、示威人士和活动人士遭到羁押,其中包括藏族僧人盖英达瓦(Choephel Dawa)以及藏族作家和博客作者周洛(Druklo)。截至年底,他们被以什么罪名指控以及羁押地点仍然不详。12

7月,藏族宗教和社会领袖丹增德勒仁波切(Tenzin Deleg Rinpoche)于狱中圆寂。2002年,他被以“煽动分裂国家”判处无期徒刑。他的家人和其他一些人聚集起来要求政府归还其遗体,以便举行佛教丧葬仪式,但却遭到警察骚扰和拘押。13 当局不顾其家人反对将尸体火化。亦有报道称,警察在对抗大规模抗议的过程中过度且任意地使用武力,其中包括催泪瓦斯和枪击。

过去一年,藏区至少有7人在抗议当局的镇压政策时自焚;至少5人因此身亡。2009年2月以来,已知的自焚事件上升至143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场于2014年5月开始、原定为期一年旨在打击“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严打”运动在2015年全年延续。在标志运动一周年的5月,官方宣称已打掉181个“恐怖团伙”。据报暴力事件和反恐运动持续增长,导致大量人员伤亡。

1月1日,新《宗教事务条例》在自治区生效,当局宣称这是为了进一步控制网络通讯及淡化宗教在“婚姻、丧葬、文化、艺术和体育”方面的影响。区内主 要为穆斯林突厥语民族的维吾尔人长年饱受歧视,该条例实际上加强了对他们的限制。同月,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禁止佩戴面纱。一如往年,许多县政府在其网站发 布通知,禁止中小学学生及共产党员遵守斋月斋戒。

邻国强制遣返

7月,在中国的外交压力下,泰国政府将109名维吾尔族人遣返中国,这些人在中国面临酷刑、强迫失踪和被处决的危险。14 11月,两名支持民主的人士被遣返中国。他们二人之前已获联合国难民署承认难民身份,并已确定移居地。中国继续无视国际法上的不驱回义务,将朝鲜人遣返。在朝鲜,这些人面临羁押、入狱、酷刑和其他虐待及强迫劳动的风险。

香港特别行政区

过去一年里,香港警察正式拘捕了955名香港民主抗议活动的参与者,另有48人被传唤。抗议活动于2014年9月至12月间举行,持续了79天,亦 称“雨伞运动”。被捕的人中包括反对派议员、3名“占领中环”公民抗命运动的发起人以及周永康和黄之锋。二人是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和由青年人领导之民主组织 “学民思潮”这两个学生团体的领袖。最初的拘捕行动到决定起诉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意味着2015年内仅有少数被捕抗议者被定罪。

2014年的抗议活动中,民主人士曾健超被当地电视台拍到遭警察殴打。10月,他被控一项“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及4项“抗拒正在执行职 务的警务人员罪”。同日,7名据称殴打他的警察被控“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12月,警员和曾健超均表示不认罪。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的一系列决定受到批评,令人关注到香港的学术自由。这些决定包括:8月,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因处理牵涉抗议活动相关匿名捐款的手 法被指违反大学程序而受大学处罚;9月,校委会拒绝接受提名委员会任命法学教授、前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为副校长的意见。媒体、学术界及学生均指出,上述决 定是对两位学者支持2014年 “雨伞运动”所进行的报复。

2月,法院判决罗允彤对印度尼西亚籍女佣艾维亚纳·苏里斯特亚宁斯(Erwiana Sulistyaningsih)和图蒂特·勒斯塔利·宁茜(Tutik Lestari Ningsih)犯了恐吓、袭击以及严重伤害身体的罪行,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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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打压律师和活动人士的最新信息》(新闻稿,8月28日)
2. 《中国:当局狠心漠视被囚记者的健康问题 拒绝 提供适当医疗护理》(新闻稿,8月6日)
3. 《中 国 : 释 放 香港 民主运动 支 持 者 》 ( 新 闻稿,9月28日)
4. 《进一步信息 —— 中国:中国释放两名活动人 士》(ASA 17/2097/2015)
5. 《中国:活动人士于打压劳工权利的行动中被关押》(ASA 17/3015/2015)
6. 《中国: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 次审议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提交的意见》(ASA 17/1776/2015)
7. 《中国:就<网络安全法(草案)>向全国人大常 委 会 法制工作 委 员会 提交 的 意 见 》 ( ASA 17/2206/2015 )
8. 《中国:声援教会 律师被拘 》 ( ASA 17/2370/2015)
9. 《中国:就<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的意见》(ASA 17/2205/2015)
10. 《中国: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ASA 17/2725/2015)
11. 《中国:改革一胎政策尚不够》(新闻报道,10月29日)
12. 《中国 :对在押藏族僧人盖英达瓦的担忧 》(ASA 17/1551/2015)
13. 《中国:归还死于狱中的藏族僧侣丹增德勒仁波切的遗体》(ASA 17/2102/2015)
14. 《泰国必须停止遣送维吾尔人回中国受酷刑》(新闻报道,7月9日)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voa-news-amnesty-international-annual-report-decries-worsening-china-20160224/3204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