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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禁止在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

来源: 自由亚洲电台,2014年12月12日

 乌鲁木齐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禁止民众在公开场所穿戴蒙面罩袍。据中国官方媒体天山网报道,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该规定已报请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后颁布实施。

总部在德国的维吾尔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对此表示,中国当局开始管制民众的服饰和胡须之类的问题,是对当地人的一种挑衅:

“中国政府出台这样的法规是对维吾尔人的一种直接挑衅。现在维吾尔人穿戴这些服装是为了抗议中国政府。在中国内地,汉族人留胡须是一种时尚,而在新疆,维族人留胡须就成了恐怖主义的象征。”

其实,这不是新疆地方政府第一次推出类似规定。今年8月初, 在新疆第十三届运动会举办期间, 克拉玛依市政府也发布指令, 禁止蓄大胡子和穿戴蒙面罩袍的人乘公交。根据规定,从8月5日到20日期间, 克拉玛依禁止蒙面纱、穿戴里切克、穿戴吉里巴甫服、穿星月服和蓄留大胡须的“五种人员”乘坐公交。地方媒体当时的报道还说, 当地公交站台设保安人员,劝阻上述“五种人员”乘车,并会酌情报警。

而去年11月, 新疆吐鲁番市政府要求该市的律师们,在一份谴责极端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保证书上签字,并保证各自家庭成员不穿遮盖脸部和全身的长罩袍和留大胡子。新疆司法厅的一项有关声明说,作为保障社会问题的重要力量,律师们必须在反对极端主义势力的斗争中带头。

路透社的一则有关报道说,在新疆,虽然大部分妇女穿戴与中国其他地方妇女一样的现代服装,但近年来,那里一些妇女也开始穿起类似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妇女的那种遮盖全身的“罩袍”,这与传统的维吾尔族妇女服装并不相同。报道说,吐鲁番市政府的上述要求是在那之前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一起自杀式袭击后做出的。

美国西东大学的荣誉退休教授,关注中国民族问题的杨力宇教授表示,中国政府的类似法规是不尊重少数民族的表现:

“我觉得中共的心态很有问题,这很有歧视性。你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少数民族也没有要求你汉人改变你的习俗,对不对?在今天的多元世界里,你要学会相互尊重。本来就问题很多,民族的问题、宗教的问题、与民族有关政治的问题等等,新疆和西藏的问题这么多,如果你知道很好地处理的话,不应该有很大问题。”

新疆网讯的有关报道还附带了一则有关法国政府已经实施禁止在公共场合穿戴蒙面服装法规的新闻资料,并分析说,法国推出此法主要出于减少公众场所遭受恐怖主义袭击的考虑。但实际上,法国政府当时提出这项法案的理由是,为了维护法国宪法中有关政教分离的原则。根据这项原则,属于任何宗教的人,都不得在公办学校里、政府机关和办公楼里,穿戴或佩挂带有宗教意义的服装或装饰。

法国2010年10月通过了禁止在公共场所不得穿戴蒙面罩袍的法规,这是继禁止在政府机构佩挂带有宗教色彩饰物之法规后的另一项措施。禁止在公众场所掩盖面部的法规于2011年4月11日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规,公共场所不能佩戴遮盖面孔的饰物、以及穿戴包括伊斯兰蒙面布卡( BURQA )罩袍, 违例者可能被判罚款150欧元,或强制接受公民教育学习课程。该法规不仅仅是针对国内居民,连外国游客也包括在内,即除了在住所和宗教场所,在法国任何公众场所都禁止戴蒙面头巾和穿戴罩袍。此外,法律还规定“以威胁、暴力、强制、滥用权威或滥用权力方式强迫他人隐藏面部的人,最高刑罚是一年实刑监禁和罚款1万5千欧元。如果受强迫者属于未成年人士,刑罚就可能加倍。

新法律在法国引起一些穆斯林人士反对,但法国穆斯林宗教委员会却表示,穿戴掩盖全身的罩袍,是对古兰经的一种原教旨主义性的极端解读,它并不属于宗教义务。早于2004年3月,法国就通过了禁止在公立学校内佩戴有宗教色彩饰物、包括穆斯林头巾的法规。该法还伸延到所有政府机构、医院和政府办公大楼。
法国的上述法规通过之前,其议案在议会和社会上都经过了相当一段时间的争论和热议。人们不禁要问,新疆当局的类似法规,是否也在通过之前得到了民众和专家的讨论呢?

(记者:希望 责编: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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