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维吾尔人民有权自决直至独立建国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当局昨日(6月12日)在被视为“维吾尔文化摇篮”的东突厥斯坦喀什噶尔召开“中国新疆的历史与未来”国际论坛,由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大学和喀什大学联合主办,中国国家民委主任潘岳致开幕词,来自中国及其他十国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出席,声称“旨在以考古、历史领域的国际交流,推动新疆历史人文的多元一体研究,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另据外媒报道,欧盟发言人证实,欧中人权对话将于6月16日在中国重庆举行,欧方已要求到西藏实地考察,以便了解当地的人权状况。去年在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举行人权对话结束后,欧盟发表声明凸显了东突厥斯坦(新疆)问题:“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就新疆人权发布的报告,强调应迫切实施报告提出的建议”。
中国当局在举办国际论坛的真实目的显而易见:一是否定维吾尔民族固有的人文特征及社会文化的历史,二是否定东突厥斯坦仍继续遭受中国殖民统治乃至种族灭绝的现状。中国将这项活动选在维吾尔文化心脏喀什噶尔,尤其体现了其加速中国一体化即民族文化灭绝的野心,并加强对维吾尔人和各国专家学者的同化洗脑文宣效应。
联系到联合国为根本解决巴以冲的人权问题,一再重申联合国的“两国方案”,强调处于以色列占领下的巴勒斯坦人民自决权包括建国权;因此,与巴勒斯坦处境相似的维吾尔人民自决权直至独立建国权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对于维吾尔人民自决权问题,被中共洗脑者往往认为在多民族居住的土地上,强调人民自决权就会导致各民族都要求分离而独立建国,未来不但不会给各族人民带来幸福,反而会带来更大冲突的灾难。虽然他们不敢公然反对人民自决权,但是强调这个基本人权只适用于殖民地的人民。他们认为,维吾尔人居住的东突是中国固有领土,不是殖民地,因此维吾尔人民不应拥有自决权。
中国已经签署的《联合国宪章》、《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在第一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其目的就在于要终止一个族群的人民不能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现况,处于另一族群统治集团的压迫和剥削下,被剥夺部份甚至全部人权。只有让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这个世界的正义才能得到伸张,国际和平也才能得到保障。
人民自决权是一切受压迫族群的人民都拥有的最基本人权。这种人权不是哪个宗主国或占领者、殖民者或统治者族群可以随意加以限定的。在任何国家,如果一个族群的人民得不到幸福,得不到基本人权保障,相反却受到他族统治集团的高压统治和迫害,那么这个族群就可行使人民自决权,包括争取与统治族群分离直至独立建国的未来。
人民自决权是解决各族群冲突问题、解除种族、民族压迫乃至灭绝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法。有了它,弱小族群才能和平地争取并保障自身人权,通过自由表达人民意愿望及行使基本人权来解决族群冲突乃至种族灭绝的问题。
东突厥斯坦被中国前身大清帝国侵占亡国而被改称“新疆省”,遭受殖民统治已一百多年,祖居当地的维吾尔人民一直倍受压迫、蹂躪及践踏。中国统治集团将维吾尔人视为被征服的异族,采取血腥高压、分而治之的手段,强制推行其族群歧视、同化、清洗乃至灭绝政策,有计划而系统地掠夺当地资源,压榨当地人民。这种统治完全违背了维吾尔人民的利益与意愿,是道道地地的殖民统治。维吾尔人民自当拥有自决权以追求本族群的民主、自由、繁荣、发展的未来前途。
维吾尔人民拥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身份、文化、传统、习俗和信仰,正在遭受着外来的殖民统治乃至种族灭绝,因此必须行使自决权以图救亡。中国政府有义务尊重并保障维吾尔人民的这一基本人权,联合国及其所有成员国包括欧盟等国际组织应敦促中国履行其义务,促成维吾尔人民自决权乃至独立建国权得以实行!